mhyv煤矿通信电缆通信电缆是通信用的,强度高,耐高压,防潮耐老化,可在干燥的环境下使用。电缆可埋在松散的土层下,电缆能防止外力损坏,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,应将电缆进行固定。电缆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,应能保证电缆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电缆引入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亦应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电缆埋设深度应能满足电缆散热、抗压、屏蔽、防潮等特性要求。电缆埋设深度应由地面至电缆外皮不小于0.7m;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,且不宜小于1.0m。

详见国标GB50217-94:95-2001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——3.6.5 电缆直接埋设于地下,要求埋深不得小于0.7m,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,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,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。

规范规定在上面套上薄砖或水泥保护板,并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。5.3.3 埋地敷设电缆,敷设在有大型机械损伤的地方,必须采取保护措施;敷设在过路、有腐蚀性物质腐蚀的地方,也不得小于保护板的深度。5.3.4 使用下列特殊情况的电缆,如煤矿、电力系统、变电所等,必须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。

按GB 50217-94 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》要求,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,第3部分:技术要求;第4 低压电缆,应有特殊的保护措施。2.3.5 直接埋地敷设电缆,应设有防止电缆被坚硬的异物损伤、割破铜口、坑、电缆四部等机械损伤用具,并应定期进行干燥处理。